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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

2000-01-14 来源:光明日报 陈涛 我有话说

改革以来,党中央对我国扶贫工作的战略和部署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改过去单纯的生活救济型扶贫,转为实行经济开发型的扶贫政策,通过对口支援、以工代赈、壮大集体经济等多种形式,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我国的广大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稳定性脱贫的基础并不牢固,机遇性脱贫因素较多,返贫率也较高。究其原因,除与这些地方自然条件较差有着紧密联系外,也与我们过去扶贫开发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关。扶贫工作以国家确定的国家级贫困县为主,即以行政区划确定扶贫开发的重点,在资金投入方面主要是以解决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笔者认为,在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中,要从根本上改变原来传统的工作方法,要注意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不同的经济区域确定扶贫开发的重点。

扶贫开发必须重视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律

当前,扶贫工作步入了攻坚阶段。东部沿海及内陆沿江地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和先走一步的重点倾斜政策,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已具备了稳定性脱贫的基础。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科技、教育、文化相对落后,且这一广大区域多是民族杂聚地区,各民族生活习俗和生产形式有较大差异,这一区域的机遇性脱贫因素占了很大比重,返贫率较高。中西部地区地域广阔,是我国自然资源分布密集区,森林、水能、煤炭、草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我们以前扶贫开发的重点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农民个体经济开发为重点,大量的自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和开发,谓之“富饶的贫困”。资金投放的方式大多数是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中央把项目及资金安排切块到地方,再由地方切块安排到基层组织及项目单位。这种扶贫开发的管理模式多少带有平均主义色彩,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极不适应。通过这几年的扶贫开发,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并不能及时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在产业层次上没有真正形成稳定脱贫的基础。中西部的广大地区为了单纯地追求达到脱贫的某些指标,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实行掠夺式的开发,丰富的资源被源源不断地开采出来,经过低附加值加工甚至根本没有加工,便以最低廉的价格出售,造成了无法挽救的严重损失。因此,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应认真研究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特点,根据中西部地区的不同经济区域、不同的自然资源结构和经济发展基础,相应地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支持这些地区逐渐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

扶贫开发必须切实加强经济区划工作

扶贫开发中的经济区划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区划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总体上说,扶贫开发的经济区划应在总体经济区划的前提下进行。但由于扶贫开发中的经济区划是以扶持贫困地区尽快形成产业优势为目标,较总体经济区划工作来说,更有针对性。过去我们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重视了国家的总体经济区划,但对客观存在的广阔的、分散的贫困地区的经济区划问题则研究不够。因此,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充分注意和加强扶贫开发的经济区划工作,既要防止按行政区域确定经济区划,又要防止出现条块分割,要重点把握和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及时更新国家对贫困地区、贫困县(市)、贫困乡村的指标考核体系,改变原来单一考核农民人平纯收入和农村基本状况的指标体系,增加资源开发利用、支柱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城市化水平等新的考核内容,使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尽量能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全貌。第二,要根据中西部地区的资源结构状况划分不同层次的区域范围,根据区域内部的资源结构状况,组建若干个有独立个性的经济发展区域。第三,要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实际,确定扶贫开发的区域中心。按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原理,在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中,要认真和准确地选择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地带,通过这些中心地带的带动示范作用,影响其他区域共同发展。条件成熟的地方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组建协调性的经济合作组织,以便加强这一区域的集中、统一开发。

扶贫开发必须提高贫困地区的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标志,在一定程度上说,扶贫开发的最终成果,必然会在城市化发展水平上得到体现。一般来说,贫困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都在20%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且有逐渐拉大的趋势。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缺乏辐射能力较强的大中城市和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城镇网络体系,使得丰富的资源优势逐渐消失,经济发展愈加显得后天不足。因此,必须及时调整扶贫开发的步骤和重点,把提高贫困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作为扶贫攻坚的主要目标之一,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根据区位、资源优势,努力营造一批中心城市,把加快建设和发展贫困地区的中心城市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来认识和实施。二是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镇网络体系,将经济开发与城镇发展结合起来,加快中心城镇的开发建设。三是适当改变扶贫资金的投向,集中一部分资金用于城市(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这是提高扶贫开发工作质量和成果的一条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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